木子日曰

August 27th, 2005 給音樂劇導演的忠告

給音樂劇導演的忠告

幾次為不同的音樂劇、話劇編曲,令我感受到音樂人和戲劇人溝通原來真是很不容易。坦白說,做得很辛苦。而很辛苦的其中一個原因是,香港的導演,普遍地對音樂一無所知,對音樂劇的運作模式也只是一知半解。能夠把話劇導演得好的,不一定有能力把音樂劇導演得好。因為音樂劇實在太複雜了,牽涉的變數太多。有些導演以為只要戲劇能力強,不需要懂音樂,也可以導音樂劇。這種想法只能說是一半正確。當然音樂總監會協調音樂上的一切細節,從找人作曲編曲、或者選用舊曲、安排演唱者和樂隊的訓練一手安排。音樂總監很多時是作曲或者指揮兼任,他也是和導演溝通的橋樑,擔任非常重要的綱位,導演不知道音樂的運作,音樂總監就有和導演討價還價的責任。在一個理想的音樂劇合作模式中,音樂總監是應該和導演平起平坐的,音樂和戲劇同等重要,絕對不是音樂附屬於戲劇。

我真是不得不指出現在香港音樂劇的普遍運作問題:

1. 雖然音樂劇的導演唔需要係一個精通音樂的人,但至少要有一定既音樂 sense。不需要精通,但起碼應該知道乜野叫做小節、乜野叫做三拍、四拍、乜野叫做分句分段。最好係識睇譜。因為導一個音樂劇,係天公地義應該拿著樂譜去導演,因為劇本並不是音樂劇的全部,拿著劇本去下指示,隨時會擺烏龍,搞錯位置都唔知。如果你連演員唱到邊你都唔知,你點去導演這個戲?

解決辦法:請導演多聽不同類型的音樂 CD,甚至進修些少樂器和樂理,以便對音樂的運作有一定認識。如果是一個音樂盲,連兩首完全不同的歌都無法分辨的話,請不要做音樂劇導演,去導話劇好了,音樂劇不是你的專長。

2. 導演起碼要知道一首歌有幾多個段落,有沒有重覆,那裏是高潮,那裏是一句完整的樂句。一個好的作曲者,他作好的每一段音樂和劇情是緊扣的,絕對不可能說隨便把這段音樂和另一段音樂的前後次序對調。也不可以說要重覆便重覆。有些樂曲之所以能夠 loop,是因為作曲者精心安排到它的結尾和開始可以順暢地連接,並不是所有樂曲都是這樣的,有更多的樂曲是有去冇回,不可以返轉頭,夾硬重覆的效果就像 CD 跳線一樣,你想要這樣的效果嗎?

試過有些導演把音樂突然中間斬斷,插入幾句對白,他以為這樣不算是改動。但你可知道音樂就像語言一樣,是有文法的?有些地方攔腰斬斷,就好像一句句子說到半途被人卡住喉嚨,你真想要這種效果嗎?

你可能見過外國的音樂劇可以一句對白、一句音樂梅花間竹地穿插其中,但是那是經過作曲家精心設計的。因為作曲家一早知道那裏需要對白,他已經把這些對白套入整首曲的邏輯之中。如果你想要有這樣的效果,應該一早和作曲者商量,由作曲者將整首曲設計好,而不是在排練期間發現想加一句對白,便可以自把自為,把作曲者的心血隨意閹割。

有些導演以為一首曲不夠長,可以加幾個小節,太長,可以刪減幾個小節。這一點卻是音樂和文字最不同的地方了。音樂是不可以夾硬增長或者縮減的!任何無知的增減會令到樂曲變得非常不順耳。所有增減,導演應該先和作曲者商量,由作曲者去更改。但有必要知道,為了令音樂順暢,有時增減數個小節,所花的功夫,可能是要把一整段重寫!牽一髮動全身,影響之巨大可以是你始料不及的。

解決方法:如果排練時才發現需要更改,可否考慮其它易實行的方法?例如音樂不夠長,可能其實是演員動作未夠快,而顯得音樂不足夠時間讓演員走到適當台位。好的導演,應該能從音樂的氣氛去想像畫面和合適的動作配合。始終人去就音樂容易過音樂去就人。叫幾個演員行快 D,影響的只係幾個演員。叫音樂改,隨時歌詞要改,舞蹈也要改,樂團幾十個樂師的分譜也要改,甚至相關的 light cue, sound cue 都要改,一改便要花費時間,骨牌效應,會令整個排練延誤。香港的音樂劇都經常臨演出前依然不停修改,於是到最後不夠時間讓演員和後台熟練,致使錯漏百出。

3. 正確的音樂劇的製作程序,應該是編作劇本 -> 音樂/填詞 -> 排舞-> 最後才是排戲。(可以先作詞再作曲,或者先作曲再作詞,視乎作曲填詞者習慣那種方法。)劇本如果未 lock 死,便開始作曲,到後來如果發現劇情需要大更改,而導致音樂也要變更的話,會浪費大量時間精力。音樂如果未 lock 死,便開始排舞,如果發現音樂需要更改,那一首曲的舞蹈便要從頭排過!如果音樂、舞蹈未搞掂,便開始排戲,會完全白費功夫,因為所排練的一切戲,都是不準確的。因為和話劇不同,音樂控制了整個劇的速度、節奏以至氣氛。而舞蹈又決定了演員的台位。沒有音樂和舞蹈,你根本不可能走台位、不可能開戲。這就像一條有很多 variables 的數學題。你一定要先 solve x,你才能找到 y 和 z。若果 x 不能固定,你就不可能找到 y 和 z 的答案。

故此絕對不可能說 jam 戲,然後再加入音樂舞蹈的。假如你偏要這樣做的話,你做緊既野只能算是「有歌曲的話劇」,不能是音樂劇。

劇本和音樂是最早要固定的。最好一早預定整個 schedule,要定死在某一天之後,完全不能更改,否則之後的排練會難以進行。而這一天,最好是演出前的三個月。一般話劇至少要一個月排練。加上練歌和練舞,需要的是三倍的時間!更何況還要預留時間給中途可能會出現各種的延誤呢?香港人為何習慣了臨到死線才趕工的模式呢?這不是為自己製造危險嗎?

解決辦法:最理想的創作模式是作曲和編劇合作,而且最好編劇便是填詞人!因為只有編劇知道自己想要甚麼的字句,另一個人去填詞便已經差了一截。在這個創作過程中,可能花不少時間,一稿二稿三稿,迴環往復地改。但這個階段去改,總比排練時才改要好得多。因為樂曲、歌詞越經過仔細推敲,以後即使有改動,影響也能減至最小。最好是差不多定稿才交給導演,導演的工作只是演釋,其實即使只是演釋,導演也有很大的空間去玩。

4. 導演不要太迷信自己對音樂的審美能力。外行人管內行人,很容易鬧出笑話。應該用人唯才,你找了誰負責音樂,你就要相信他的選擇。導演有權提出這段音樂需要甚麼感覺氣氛,但是不保證對方會給你完全合心意的音樂。因為作曲者可以對劇本有完全不同的詮釋。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不同的角度的視野如果能夠有各自的空間去發展的話,那才能發揮到最好。如果一定要作曲遷就導演的詮釋方向,很可能會扼殺的樂曲的發展空間。如果導演經常更改戲的內容,作曲者只能創作一些容易重覆、增減的樂句,以應付導演的要求,而不可能一氣呵成的把音樂推進得更有戲劇性。在這種創作環境下作出來的樂曲,只可能是一些即食即棄、充撐時間的垃圾樂曲。

5. 有些導演喜歡編作劇場,即是一邊排戲才一邊決定劇本的內容。編作劇場很依賴演員的即興能力,若非專業的演員不容易做。而音樂劇是最難去即興的形式,因為如上所述,變數太多。如果真的想要現場即興演奏音樂的話,是可行的。但要視乎劇種的風格,此舉不太適宜於劇本故事性強,音樂旋律性強的風格。用音樂去即興一些背景、氣氛性的的音樂是可以的,但不會是一首首的歌曲。另外,牽涉人數越多的樂隊,越不適宜即興。一隊三至五人的 jazz band, pop band,你叫佢 improvise 較為容易,一個大樂團,不可能玩即興,除非你想要d好前衛的風格,要一 D 撞晒音既效果,但那樣的即興其實也是精心設計的,是 controlled improvisation,不是 free improvisation。導演要知道樂團是需要製作樂譜分譜的,而一首短至五分鐘的樂曲,可能需要三、四日時間編曲、再加一兩日打樂譜。試想,每一個樂團有幾十個樂師,十幾個不同的聲部,即是每首曲有十幾份分譜。假如你個劇有二十首歌,你要整二百幾份譜!(我今次總共整了三百份譜,三百個電腦 file!)雖然現在已經是電腦化的時代,但一個細微的改動依然可以浪費很多時間。要預留時間讓樂團練習,而這也要三至四個星期的時間。

6. 有些導演以為現場演奏音樂一定好,一定比預先錄定背景音樂好。但是做人要量力而為。考慮以上諸項因素,假設你確定有能力有時間夾 live band,你才好去做。而且演奏者一定是具備專業水平,玩 live 才會精采。否則,不但未能添加色彩,反而可能添亂!千祈不要有這種想法,以為 live band 可以遷就演員速度,夾時間更準確些。其實一個好的排練,應該包括演員練習確保自己的速度每次相差不遠,和音樂的長短能夠配合。要 live band 改變速度去遷就演員,是最後的策略,非必須就應該免。錄音雖然沒有真人 show 咁有視覺效果,但是保證每粒音一定準確,而且節省了排練時間,有更大空間讓編曲者把錄音造得較豐富、完美。請一隊 live band 價值可以很昂貴,假如你只有錢請兩三個樂師,倒不如用來製作一個錄音,編曲者一個人用電腦就可以模彷出幾十人的樂團以至千軍萬馬的音效,但兩三個樂師現場玩,即使用電子樂器,亦不可以造到這種效果。Live 不是不好,只是著重點不同,要視情況確定是否需要 live 。

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和健康,我以後每首曲要改便要加錢,不是為了那些微的報酬,而是為了免得這些無良導演一改再改。報紙上報導說人超時工作是有生命危險的。而我已經被人欺負得太多,我不想為了一些不合理的改動連續通頂一個星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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