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0th, 2003 反省日
完成String Quartet 一個樂章,就當它是一個樂章好了,其它樂章以後再寫。不過Orchestra 依然未完,明天去defer吧。
send 給 Alfred…Alfred 說有「沉夢行」幕二場一動機的retrograde…. 連我都沒有想過..不過真係有!
Finale 2004 可以playback tremolo, trill, 正!
看研究生網頁裏的指引,對oversize沒有明確指示,只說應是A4 size。
不甚了了,遲些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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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不是應該為了令人開心的嗎?
我不開心時才作曲,作的曲都不開心。而且我作曲除了為自己的興趣去寫,根本沒有甚麼價值,根本很少人會去聽。而且也未必有機會演奏,演了一次以後可能已經變成垃圾。
為何不可以寫d大家都喜歡聽的東西?可不可以試下為「他人」去寫野?為某些事物去寫?點解一定要想著為自己?
這世界上沒有「大家」都喜歡聽的東西,每個人喜歡聽的都不一樣。好像不同語言。大家不同語言,有時真係無法溝通。非洲人未聽過貝多芬,假如第一次聽倒貝多芬,不見得會喜歡,倒過來也一樣。另外的問題是音樂對於所有人是否都那樣重要?肯定不是,對於我,音樂是essence。對於我阿媽就唔係。音樂不是必需品,是些文化層而不是物理層(如殷海光所說)的東西。我寫音樂,只是寫音樂,其實也不能說是為了自己。根本不會去想是「為」了誰「為」了甚麼…只不過是寫音樂而矣。我唔會因為某d事而引發靈感去寫音樂,因為寫的時候只會想著音樂,根本不會想甚麼事。
但BB 聽音樂時會手舞足蹈,人喜歡音樂係天性,我相信每一個人都會喜歡音樂的,聽倒好聽的音樂就會感動,只不過有d人大個左之後忘記了。會唔會係你作曲太多限制?你何不嘗試看看BB怎樣對待音樂?或者回想一下你以前點樣聽音樂?我唔信你以前都淨係鍾意聽唔開心既音樂。回想一下你以前有衝勁既日子,會唔會有番衝勁d? 你現在就好像下雨天的火柴,因為濕左好耐,點來點去點唔著,但係一旦點著就會繼續有火。
(唉,真是每一句都問到要害處。
就是因為學了太多規矩,太多知識,
不停地被人教這樣寫是好,這樣寫是不好,
那種原始的、喜歡便會手舞足蹈的感覺已經慢慢消失了。
聽音樂變成學習,和價值判斷。
當我在比較那一個錄音好,那一個差,
那一個作曲家有料,那一個頹,
當我看樂譜已變成分析和辨認motif/structure的工作,
會不會已失去了最簡單直接的感覺?
我已很久沒有因音樂而快樂的感覺了。
其實我也曾因快樂過吧。
聽Borodin Polovtzian Dance 的初中時代。
如果我想起以前有衝勁的日子,
我只會更沮喪,因為我的衝勁已經離我而去了。
假如,相信有朝一日火柴會再次燃點,
如何才會點著? 何時才會點著?
問蒼天….
我作曲,但我有沒有令身邊的人喜歡上音樂?
沒有,因為我沒有「為他人」的想法。
身邊的阿媽,我從來不會向他介紹音樂,
我阿媽有次話我「超現實」,成日自己困在房裏都不知做甚麼,
別人說的話聽不見,吃飯也想著東西,而不是吃飯。
但係,我也沒有必要令阿媽聽音樂,
因為根本佢冇需要。)



